为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廉洁的清明节,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校纪委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各处室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工作。
一是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各支部、各处室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要重点围绕做好假日期间个人防护和如何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节前提醒,做到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
二是要争做文明祭扫的宣传者、践行者。要深刻认识到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节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各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形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校纪委将紧盯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聚会吃喝;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
四是要严格落实公车封存和值班制度。校党政办要对公车进行封存,并做好假期期间学校行政值班安排工作。校纪检监察室要保持举报电话畅通,确保反映问题有渠道;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处理。
濮阳医专纪委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