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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侄守廉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11 [来源]: [浏览次数]:


  宋朝欧阳修在《与十二侄》中,教育做官的侄子,在公务面前要“尽心向前,不得避事”,即使临难赴死,亦应勇为。并告诫侄子为官守廉,禁购官府的物品:“欧阳氏自江南归明,累世蒙朝廷官禄。吾今又蒙荣显,致汝等并列官常,当思报效。偶此多事,如有差事,尽心向前,不得避事。至于临难死节,亦是汝荣事。但存心尽公,神明亦自佑汝,慎不可思避事也。昨书中言欲买朱砂来,吾不缺此事。汝于官下宜守廉,何得买官下物!吾在官所,除欲食物外,不曾买一物,汝可守此为戒也。”